服务
《新中自贸协定》旨在减少服务贸易壁垒,为新西兰的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提供帮助。
服务覆盖的领域包括旅游、教育、建筑和运输等。
服务贸易壁垒例如:
- 与中国企业相比,外国企业适用不同的规则或者要求,旨在给予本地企业一定的竞争优势。
- 要求外国企业聘用一定比例的本地人员或者与本地公司建立合资企业。
虽然两国可能在未来谈判一个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协定,但是《新中自贸协定》中的服务章节不包括新西兰政府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的服务贸易,或者‘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这些服务既不依据商业基础提供,也不与一个或者多个服务提供者竞争。
新西兰和中国已经同意,确保以合理、客观和公正的方式实施影响服务贸易的国内措施。
两国还同意为相互承认彼此的专业和职业资格而努力。
服务提供的四种模式
服务贸易包括以下任何一种模式提供的服务:
·模式1:跨境贸易
这种服务是由身处一国的提供者向另一国的客户提供服务例如,通过互联网)
·模式2:境外消费
一国的客户旅行至另一国消费服务(例如,学生出国学习)。
·模式3:商业存在
一个外国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建立合法存在,从而提供服务(例如,一家公司在另一国设立办事处或者建立合资企业)。
·模式4:自然人流动
一国的自然人为了直接提供服务而临时旅行至另一国。
- Page last updated: 16 July 2010
